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标准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
(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3、安全管理人员应逐台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和使用申请书交予登记机关。
4、办理使用登记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
5、安全管理人员应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设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制定检验检测工作规划,并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下特种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注册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提前做好停车检验计划,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协调配合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标准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坚持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