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对施工队奖励1000元/项,对责任部门奖励300元/项,对施工队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否则,按相应数额的50%进行罚款,并承担集团公司相关罚款。
6、当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时,对安全质量检查科奖励1000元,对正副科长各奖励100元,对区域管理人员奖励50元。
7、 专业得分为全公司最后一名,对业务部门罚款2000元,部门正职罚款400元,副职罚款200元,连续得分最后一名加倍处罚,并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区队长在全矿通报批评。
8、采煤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三次,上、中、下旬验收占本月得分的30%,资料管理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出现不合格工程双重考核)。
9、掘进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二次,中旬占40%,下旬占50%,资料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
8、其它系统(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安监)每月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3000元。
三、日常考核
1、对采煤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工程质量不合格,每次罚款5000元;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2000元;
(3)、工程质量优良,每次奖励5000元。
2、对掘进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煤巷工程质量不合格,按验收时的进尺数(月底验收全月进尺),罚款20元/米;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10元/米;
(3)、月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根据当月进尺数,按20元/米奖励。
(4)、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验收奖罚,按煤巷掘进工作面奖罚数额二倍执行。
(5)、对不经安全质量检查科验收的工程(包括扩修、水巷、迁巷等),月底按不合格工程考核。
(6)、凡掘进的运输巷,在工程移交前,由安全质量科、机电运输科、开拓掘进科、总工办会同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复查。如有巷道跑线而影响设备安装,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处,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巷道开门、贯通、变向、起坡等掘进过程中跑中、腰线的,加倍处罚。
(8)、凡到劳动社保科结算工资的工程,必须经安全质量科签字后方可给予结算。
3、对机电队考核
(1)、对机电硐室每月验收一次,完成达标计划的硐室,每次奖励1000元,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2)、对新安装项目(硐室、运输线)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因特殊原因不需要保持或无法保持的项目,队必须写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质量检查科、机电运输科批准后,方可不考核。
4、对运输队考核
(1)、轨道线路、道岔: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按分段(每段200~300m),道岔按分号排列,每年至少达标1次,按月下达计划参照《轨道线路》和《轨道道岔》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项;
(2)、电机车:对井下使用的电机车按半年达标一次,循环达标列计划,参照《电机车完好标准》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
(3)、矿车: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4)、上述三项月底验收达到优良品的,每项奖励2000元。
5、对通风防尘队考核
每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