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转移单》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职工调入地社保机构、职工调出单位、职工调入单位各留存一份。
基金转移额为1998年1月1日前的,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后到调转上年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再加上本年个人账户计账额本金。其中:本年个人账户记账额只转本金不计利息,由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年度未一并计算。
2.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调往省内单位的转移。职工调往省内单位时要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报送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情况表》和《职工省内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职工调入地社保机构、职工调出单位各留存一份。
基金转移额为1995年1月1日到调转上年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本息加上本年账户记账额中个人缴费本金。其中,本年个人账户记账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只转本金,不计利息,由调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在年末一并记息。
3.职工在省直统筹单位之间的转移。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之间转移,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由调出单位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由调出、调入单位签章后,报省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此表一式两份,由社保机构、调出单位各留存一份。
4.职工由省内地方企业或外省(市)单位调入省直统筹单位的转移。省社会保险中心在收到职工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的养老保险基金后,由职工调入单位填写《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附《职工基金转移单》、《个人账户单》、《职工历年缴费工资表》或《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报省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省社保中心、调入单位各留存一份。
(1)职工由省外企业调入省直单位的,基金转移办法应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基金转移额为: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到调转上年记入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再加上本年个人账户计账额的本金,省社保中心在年度末一并计息。上年止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加上本年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个人本金,省社保中心在缴费年度末一并计息。
(七)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储存额的一次性支付
职工出国定居或死亡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请表》(见附表4)并附《死亡证明》或《出国定居证书》报省社保中心,经省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计算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并停止缴费。此表一式两份,由省社保中心和职工原单位各存留一份。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的,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应由死亡职工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出国定居人员可指定其亲属或受益人领取。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八)相关规定
为使养老保险工作走向规范,提高办理业务手续的工作效率,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业务手续办理要及时,尽量做到当月手续当月办理,特别是职工退休手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中断手续,晚办1个月就要多缴1个月保险费。业务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10日到25日。
2.在办理业务手续时一定要认真负责,填写业务表单时要字迹清楚、准确、无误,不能缺项。
3.在职职工数据库和退休人员数据库:业务经办人要先在本单位的数据库中查实填报,特别是对职工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不一致的职工,要核对无误后再报省社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九)过程管理
1.基数调整
(1)调整要求:按照上年7月至次年6月平均工资的8%进行基数调整。
(2)上报调整基数:将调整后的基数上报社保中心。
2.建立恢复养老关系
(1)职工本人:填写《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2)填写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有职工个人签字。
3.养老关系的转移
(1)调出单位: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填表要求:先由调出单位盖章,然后由调入单位盖章,其次上交省社保中心,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4.养老金的支取
(1)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请表》并附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计算单》。
(2)填表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上年7月至次年6月的平均工资;
2.本年在册的劳动合同制、企业合同制职工人数及扣缴标准;
3.《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介绍信》等各种资料。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台账(包括个人累计扣缴金额、企业累计补助金额及职工个人累计账户金额等);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计算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累计扣缴金额、累计支取金额、剩余金额等);
3.其他所需输出的资料等。
附件1
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码:
序号 新进
职工
来源 内部
编号 姓名 职工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月缴费工资(元) 缴费
时间 职工
签名
省社会保机构意见(盖章):
同意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说 明:1、新就业和再就业职工的月缴费工资按就业后第一个月工资填报。
2、调入人员的缴费工资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使用一个缴费工资。
3、此表一式二份,省社会保险机构和职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浮标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
姓 名 职工社会
保障号 参加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