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征求职工意见,扣2分。
监督
工作
落实 1、区队(科室)监督检查小组认真实施自查,尽职尽责。
2、组织职工代表对队(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3、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提出补充、完善、改进要求。 8 1、无自查活动记录,扣4分。
2、未进行监督检查活动,扣2分。
3、没有改进措施,扣2分。
队(科)务
公开
效果
明显 1、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绝大多数职工对队(科)务公开工作满意,促进廉政建设。
2、调动了职工群众积极性,区队(科室)负责人依法行使管理权,干群关系和谐。
3、促进区队(科室)发展,管理水平、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25 1、职工满意率低于80%,扣5分。
2、干群关系反映强烈,扣10分。
3、未完成矿规定的生产任务,经济指标,精神文明建设不合格,扣10分。
综 合 评 定 最 后 得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