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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21名官员违规喝酒致死亡 多因接待领导
2019-10-14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据媒体10日披露,湖南永州市蓝山县环保局近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局纪检组长张戟要求全局所有人员不贪杯、不劝酒,不斗酒、不酗酒,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情趣……

  提及这一工作纪律,缘于湖南省永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奉来生非正常死亡。

  2016年12月20日下午,奉来生在酒桌接受私人宴请大量饮酒后,因酒精中毒非正常死亡。

  记者梳理发现,喝酒死亡的官员不止一例,就在今年1月,就至少有两例因喝酒而死亡的官员:黑龙江一农场官员上任首日喝酒死亡;中山市东凤镇住建系统工作人员聚餐致一人饮酒后死亡。

  而十八大以来,至少有21名官员违规喝酒后非正常死亡。

  据媒体报道,2016年12月20日(工作日)中午,奉来生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朋友家参加酒宴。

  同日下午5点,奉来生与江华瑶族自治县王姓民警(战友关系)乘私车返回住所,途中接受私人宴请。两人在冷水滩区一土菜馆与17人就餐,席间大量饮酒,此后在折返冷水滩区零陵北路某酒店地下停车场准备安排休息时,昏迷不醒。经现场120医生诊断,系因酒精中毒身亡。

  事发后,永州市纪委下发《关于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奉来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通报》,永州下辖道县、蓝山县等多个政府部门均开展相关学习工作,强调“工作日不准违规饮酒的规定”,“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禁止相互宴请,不准参与斗酒、酗酒、醉酒,对违反‘禁酒令’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当事人决不手软,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条例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盘点发现,包括上述3例,从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和媒体公开报道的党政干部“涉酒”致死案例至少有21人,这些案例包括接待上级领导“痛饮”致死、单位交流喝酒致死、接风洗尘公款吃请致死、私人宴请致死等。

  记者注意到,接待领导酒局“夺命”案例最多,占了至少7个。早在2013年1月,时任桂林市园林局局长的陈建国花费2万余元公款宴请有关部门领导,市园博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到包厢敬酒,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同年7月,当时为黑龙江副省级干部的付晓光带领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及局长在景区鹿苑岛宾馆公款宴请。第二天,该局党委书记被发现在宾馆房间内死于心脏病。

  而就在去年7月,陕西碾子镇,本是下乡精准扶贫,却在走访的贫困户家就餐,扶贫干部与村小组长喝掉一瓶白酒后,各自骑摩托车离开。不料,小组长回家途中,竟撞向路边一木柴堆,被一根尖树枝戳透胸口身亡。

  时隔5个月后再曝类似事件。张家界街道办事处主任胡建勇陪领导吃饭身亡。

  记者看到,此类事件中,死者多是醉酒摔伤或者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

  相比之下,单位交流宴请“交出”性命的也并不少,2013年以来至少发生6起此类事件。

  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梳理发现,2013年仅曝光一起。当年年底,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中华小学教导主任段伟忠在家中死亡。

  事发前一天,县教育局副局长杨某等官员调研时在中华小学食堂就餐,教导主任段伟忠等7人陪同。家属称,事发前段伟忠喝醉了,是两名男老师把他架回寝室,然后就一直没醒。

  2014年和2016年各发生两起。最近一起发生在2016年11月,河南省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雷明奎在中午因工作聚餐时饮酒过量,经入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早在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而相关地方此前禁酒规定也大多数是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例如2005年,安徽省针对全省党政机关出台的“实行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相关规定中提出,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重要特殊公务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含有酒精的饮料。

  2016年6月16日,安徽省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宣布:即日起,全省公务接待除外事接待,招商联络之外,一律不准饮酒;公务人员工作日不准饮酒。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此外,湖南省纪委驻湖南高院纪检组副组长、湖南高院监察局局长谭辉雄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务接待既包括工作日的公务接待,也包括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公务接待,《八条规定》要求禁止的饮酒,不仅包括用公款购买的酒水,还包括私人自带的酒水。

  2016年4月16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间发布四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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