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母亲死亡证明,将母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出售给他人。母亲李女士得知此事后将儿子诉至法院。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顺义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李女士认为,儿子持伪造的死亡证明将她的房屋过户并出售,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财产权。因此,李女士将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儿子与他人达成的买卖合同无效。
据了解,案件庭审时,张强并未参加出庭也未做出答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法院认为,本案涉诉房屋系小产权房,张强与他人就涉诉房屋达成了买卖合同。但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张强伪造了李女士的医学死亡证明,将房屋卖给他人,侵犯了李女士的相关权益。综上,法院认定,张强与他人所达成的买卖合同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