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省工商联联合下发《河南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制定了政商之间“亲”“清”交往的具体规范,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
在政商交往中,到底哪些行为能做,哪些行为不能做?《暂行办法》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定了在政商交往中,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利用职权影响或职务之便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8种行为。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了解到,今年以来,不少落马高官在被纪检部门通报时均出现“利用职权为企业谋取私利、接受商人巨额贿赂”等内容。同时,一些商人被查,往往牵出与他们有利益输送关系的贪官。
河南省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
《河南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利用职权影响或职务之便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8种行为。
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在政商交往中,不得给予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6种具体行为。
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当事先报告或者主动申请回避,拒不回避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暂行办法》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严肃查处。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发现,近年来,不少官员因与商人勾结进行利益输送、接受企业或者商人巨额贿赂而被纪检部门查处。
广东省出台规定 规范政商关系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了解到,除河南省外,2016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实施。
该《意见》共六章三十条,重点着眼规范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明确回答了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监督政商交往中的不“亲”、不“清”行为等。
《意见》尽可能全面地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互相交往中各自的禁止行为。比如禁止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禁止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邀请,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接受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意见》同时表示,坚持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对违反《意见》规定的,依纪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发现,近年来,不少官员因与商人勾结进行利益输送、接受企业或者商人巨额贿赂而被纪检部门查处。
一房地产商
撂倒6名省部级干部
2016年8月4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一案。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了解到,包括杨卫泽在内,至少有6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都与同一个人有关,这人就是房地产商赵晋。
房地产商赵晋,一下撂倒了6名省部级干部,堪称奸商里的“原子弹”,他的超强能量令人震惊。由此也暴露出一个多年经久不衰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