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新闻网

一汽大众副总受贿被判无期 曾有48人对其行贿
2019-10-14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近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原执行副总经理石涛被吉林省白山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被认定受贿3303万余元,另有267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被认定48笔受贿,10名行贿人被另案处理。


      判决书显示,石涛利用担任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辽鲁区域销售经理、服务中心科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取得一汽大众品牌汽车特许经销商资质、拓展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网络、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贪腐数额巨大共计3033万余元

     从1998年至2013年6月间,石涛先后多次收受48家公司财物,同时,石涛在多家行业关联公司拥有股份和干股。其行贿对象主要分为两类:广告公司和汽车贸易公司。包括北京东方仁德广告有限公司等14家传媒公司,受贿款额折合人民币3033万余元。最多的一笔行贿额是北京麦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石涛支付房款、购房费高达486万余元,最少的行贿额为航美传媒集团一名华北区副总经理的15万。

     石涛担任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辽鲁区域销售经理、服务中心科长、销售部副部长、执行副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大众品牌市场与战略、网络与培训、售后服务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取得一汽大众品牌汽车特许经销商资质、拓展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网络、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东方仁德公司网页显示,从2003年至今,其全面代理捷达的品牌传播业务。其行贿石涛的动机很简单,证言显示,东方仁德广告公司“和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的广告业务必须经分管广告业务的副总经理石涛签字同意才能进行”。

     48人对其行贿 10人被另案处理

     对此检方指控,石涛在担任一汽-大众销售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期间,接受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丙请托,为该公司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提供帮助。从2011年到2012年间,3次收受刘某丙15万元。

     航美传媒的刘某丙的证言也证实:“我公司很早就与一汽有业务往来。2011年10月,一汽大众销售市场部给我打电话说石涛要我公司详细的业务数据,说石涛有不同意见。我琢磨石涛可能对我公司有意见了,想见见石涛。”

     刘某丙说,感恩节前后石涛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其入住的北京威斯汀酒店聊聊,并带了5万元来到酒店送给石涛。过了2、3个月,石涛来北京住在亚运村五洲大酒店,又送给他5万元。2012年3、4月份,石涛打电话让他到长春聊聊业务,在花园酒店停车场他送给石涛5万元。“此后,石涛再也没有说过我公司的工作不合格,也没有刁难我们。”

     判决书显示,石涛的家庭财产被认定为7823万多元,包括位于长春、北京等地的14套房产,其中包括至少3套别墅,在长春市一处房产中还存放了约2000万元现金。同时,在多家行业关联公司拥有股份和干股,石涛利用职位便利,在面对合作方提交的立项单不规范时,会默许并给予签批。石涛案牵连面甚广,涉及28个省市的不同广告企业和汽车贸易公司,判决书显示,48个行贿人中,有10名行贿人被另案处理。

     2006年开始,北京雪润广告有限公司开始与一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