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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榆次烂尾楼续:曾被媒体公开称为“高端人才公寓”
2019-10-14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晋中市信访局出具的转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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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晋中市信访局出具的转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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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山西太原的李先生等4人代表“春城国际”170余名业主,再次来到晋中市信访局反映 问题。此前,他们为购买了这个自称大红本却烂尾的楼盘已经奔波过很多次。当日,晋中市信访局对 其问题进行了受理,“将信访事项转(交)办函发于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接待处理并尽快书面答复信访人。”虽然看到了转交函,可他们仍然眉头紧锁,因为两年多追回购房 款的经历不容乐观。

  开发商将新农村建设房当商品房出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山西榆次王杜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10年12月被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允许投资建设,文件中显示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639万元,资金来源为村委会自筹。接着,王杜村通过引进江苏天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新村开发投资人进行新农村建设。后来,江苏天发投资有限公司则将这一项目以“春城国际”商品房名目公开售卖,且售楼部称可以办理 “大红本”。

  业主李先生介绍,江苏天发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杜村于2010年8月签订合约,其中在合作方式上写 到“以王杜村名义建设村民住宅并以江苏天发名义建设施工,双方共同办理合法建设用地手续,一切费用由江苏天发承担。”同时,双方在利益分配上达成协议,“本地块所建房屋中依据建筑施工规划 图纸建筑面积的20%归王杜村所有,作为王杜村的汇报,用于安置村民。剩余80%房屋全部作为江苏天 发的投资回报,尤其处置。”在后来的补充协议中双方再次达成共识,“王杜村所得房屋在安置村民后的多余部分,将纳入江苏天发统一的对外销售,所得收益全部归王杜村所有。”

  我国政策规定,新农村建设所建房屋的用途必须是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不得作为商品 房进行出售。“按照王杜村与江苏天发的协议中所说,新农村建设所建房屋已经被出售给村民以外的人,这样的住宅性质已经变成了商品性住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小产权房’。”业内人士解释,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

  两年收到相关负责人多次承诺均无果

  2012年6月开始,“春城国际”业主因为交房和退款赔偿的事情不断和江苏天发的法定代表人黄志军联系,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2012年8月黄志军终于露面,向大家口头承诺2012年11月可以交房,并为不愿意等的业主退还了一部分购房款项。”一部分业主抱着希望苦苦等待,可期间建筑工地一直未施工,而且随着距离双方约定交房时间越近,黄志军越难联系到。李先生回忆,“到了11月初 黄志军干脆失联找不到了,大家这才慌了,在多次联系江苏天发有限公司无果后,大家来到晋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情况,对方有关负责人称只有双方都到场才能解决问题,大家只能继续寻找黄志军 。”

  2013年7月,黄志军的代理人露面与业主协商是否能够采取房屋置换的形式解决问题,“意思就是先给大家安排住房,等‘春城’的房子盖好再搬过来。”同样在此购房的孙先生述说,这一举措遭到大家一致反对,并要求黄志军亲自出面解释,但其一直未露面。

  2014年3月3日,被欺骗推诿多次的业主来到晋中市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反映情况,有关人员了解事 情经过之后建议大家报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就在业主报案途中,黄志军出现了。根据业主李先生回忆,黄志军将当天在场业主都请到一家咖啡厅,不断道歉后写下一封承诺书: 保证在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业主购房款。“大家在商量后决定再相信他一次,可是一个月后不但钱一分没见着,黄志军人又不见了。”多次上当的业主,在2014年5月19日选择报案,案件由晋中经济开 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5月27日对黄志军立案调查。6月17日,榆次区检察院批捕黄志军。6月25日下午进行了案情通报。

  虽然黄志军已经被抓,但是业主的房款仍没有下文。据了解,如今黄志军已经被移交至晋中市检察院等待公诉。
省内一报纸公开称如今的烂尾楼为“高端人才公寓”。省内一报纸在2012年10月25日刊文,公开称如今的烂尾楼为“高端人才公寓”(图为电子版)。

  曾被省内报纸刊文称为“高端人才公寓”

  “春城国际”这个词如今是业主们心中的一个痛,它却曾经也出现在山西省内一家报纸版面上, 被称为“高端人才公寓”。2012年10月25日,山西省内一报纸刊文称“各地产商强强联合构建出了万 亩‘华北绿谷’,以及实力巨献‘华北绿谷’配套高端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