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名女子醉酒后打车,拒付车费后化身“女金刚”,脚踢坏前挡风玻璃,手扯烂车载对讲机。还将之后赶来调解的一名民警胸部咬伤,并宣称自己患有“性病”。
重庆连日高温,市民最爱饮酒解暑,而因一时贪杯而引发意外,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那就得不偿失了。
7月26日凌晨1点左右,一名妙龄女子醉酒后打车,拒付车费后化身“女金刚”,脚踢坏前挡风玻璃,手扯烂车载对讲机。还将之后赶来调解的一名民警胸部咬伤,一名协勤大腿和小腿处踢肿,并肆无忌惮地宣称自己患有“性病”。目前,该女子已被民警带回江北公安分局花园村派出所进行详细调查。
女子变身“女金刚”
踢烂出租车挡风玻璃
“民警同志,我车上有个醉酒女子,发酒疯不给车钱,还损坏我的出租车,你们快点来哈!”7月26日凌晨2点多,花园村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一醉酒女乘客对出租车大打出手。
原来,凌晨1点左右,陈师傅在九龙坡区大公馆某酒店附近载了一位年轻女乘客,身高160cm左右,长发,上身穿白色的衣服,下身穿蓝色牛仔短裤。
“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车后就一直在哭,嘴里还说着骂人的话,身上也飘着一股浓烈的酒味。我问她去哪里后,就没有跟她搭话了。”陈师傅讲道。
随后,陈师傅就往女子指定的江北黄桷园开,这一路上女子还是哭个不停,骂人不断。到了目的地后,陈师傅喊该女子付105元的车费,却遭到了拒绝,还说车上有她的一个包包。陈师傅听到这话,着实愣了,女子上车时明明就是空手,根本没带什么包包。
无奈之下,陈师傅便把车子停在了黄桷园天桥处,“你可以在车上找的”,示意女子找的同时,陈师傅为保险起见,就拿起车载对讲机向同事询问附近的交巡警流动警务车。
这时,副驾驶旁的女子突然发起酒疯,一把将对讲机夺了过去,接着将线往手上缠,直至硬生生拉断对讲机线。此外,该女子还口出脏话,骂陈师傅,并用脚蹬车门,后来还蹬前挡风玻璃,最后把前挡风玻璃蹬烂。见状,陈师傅忙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胸部被咬伤
还吓唬其称自己“性病”
接警后,花园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当民警第一时间到达后,就看见一个醉酒女子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上面,一直在哭闹,手脚不停乱舞。
民警立即上前,劝该女子稳定情绪,要保持冷静,有什么事情可以到派出所里面说清楚。但该女子却极其不配合他的工作,一直吵骂着,不听劝,不下车。
协勤周伟(化名)见此情况,就赶紧去帮民警劝拉女子下车,不料被女子用脚踹了其左大腿和右小腿。随后,民警和协勤一起把该女子强行拉下车,带上警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在返回途中,该女子又突然来咬协勤左肩,却扑了个空。之后,她又转头向民警咬去,他躲闪不及,其右胸被该女子咬到。这时,该女子还大声呼喊自己曾吸过毒,得了“性病”。
回所后,该民警脱下衣服检查伤势,发现右胸有非常明显咬伤,并渗出血丝,立即被另一民警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违法行为并罚
处以20日行政拘留
该名醉酒女子叫付丹(化名),今年24岁,四川人。而她之前说自己有性病纯属捏造,只为吓唬住民警不被抓上车。
据其交代,当天她一个人喝了2瓶红酒,一杯洋酒,好几瓶啤酒。喝醉后,她用仅存的意识,准备打的到江北区黄桷园找前任男朋友,却不想引起这样损人不利己的闹剧。
目前,付丹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和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已被江北警方行政拘留20日。
律师说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江涛律师表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不超过200元的,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能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付丹在醉酒后出现口出恶言、拒付车费、拉断出租车司机对讲机线、蹬烂挡风玻璃等一系列荒唐行为,民警赶赴现场后,该女子不仅不配合工作,还咬伤民警,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且有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情节,等待她的将是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