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人生轨迹】
●1999年 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
●2002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
●2010年5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其获赔65万。
●2010年7月 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
●2011年4月 赵作海和李素兰领取了结婚证。
●2012年4月 在商丘市归德路开旅社,8个多月后旅社倒闭了,损失4万元。
●2012年7月 赵作海所陷传销案结案,损失17万余元。
●2014年3月 成为商丘的一名环卫工人,负责清扫市中心长约150米的路段。
■ 人物简介
赵作海
男,1952年出生,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作为杀人犯入狱。2010年4月,被“杀”者回村。此后,赵作海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国家赔偿。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
■ 对话动机
离开监狱这四年,赵作海比想象中老得快。他曾做过公民代理人,却发现很多事“管不了”;曾参与过“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后来才知道是传销,11年冤狱换来的65万赔偿款,四分之一没了;曾开了家小旅馆,不到9个月,赔钱倒闭。现在,他成了一名环卫工,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
62岁了,他没有等来期待中的否极泰来,比起刚出狱时的踌躇满志,他会怎样看待这四年的起伏?对社会、家庭和自己的认知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又该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昨天是赵作海出狱的四周年,他给出了答案。
5月5日中午,在出租屋旁的小饭店吃过饭,赵作海与妻子李素兰又起了场“争执”。
“别打包。太咸了,太难吃。”李素兰冲赵作海嘟嚷。赵作海说:“还能吃一顿呢。”他起身,一股脑把剩菜倒进塑料袋里,李素兰剜了一个白眼。
上场“争执”发生在半小时前,李素兰扯着赵作海看不清颜色的皮夹克,让他赶紧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