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15时46分,中央人民政府官方微博@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李克强总理近日对个别地区发生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事件作出批示,要求依法查处,严格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发生。教育部、卫生计生委通知做好处置工作,部署立即开展幼儿园及中小学健康服务管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责。
3月18日,新华社报道称,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8日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地4月10日前拉网式排查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行为。
新闻背景
幼儿园违规喂药事件
西安两所幼儿园
5名涉案者被刑拘
3月13日,西安市通报宋庆龄基金会枫韵幼儿园、鸿基祥园幼儿园私自给幼儿服用“病毒灵”事件处理进展,公安部门刑拘两所幼儿园的5名相关责任人。
吉林市芳林幼儿园
3名负责人被刑拘
3月16日,吉林市公安局已对涉嫌擅用“病毒灵”的吉林市芳林幼儿园董事长助理王丽娜,高新区分园园长张新宇、园长助理郭月辉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予以刑事拘留。
湖北馨港幼儿园
正副园长被刑拘
3月18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召开馨港幼儿园家长通气会,确认馨港幼儿园购买、使用过“病毒灵”,目前该园园长、副园长已被刑事拘留。(据新华社、央视)
借鉴之道
幼儿园私自喂药按次处罚
台湾制定严厉的幼儿园教保准则
幼儿园私自喂药按次处罚
近日西安、吉林市等地曝出幼儿园违规给儿童服用处方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台湾,幼儿园用药是如何管理的?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由于有着严格的法规,台湾的幼儿园除非受到家长委托,否则不能给儿童服用任何药物。
幼儿园应订立托药措施
据了解,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于2012年出台“幼儿园教保服务实施准则”,其中第11条规定:幼儿园应订立托药措施,并告知幼儿之法定监护人。“托药”是指由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提出委托并提供药品,幼儿园按照要求给幼儿喂药。在其他非紧急的情况下,幼儿园不能私自给孩子服药。
如果幼儿园违反上述规定,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3000元(新台币,下同)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金,且是按次处罚。
“一切由我们家长来决定”
而新北市私立成真幼儿园更明文规定:班级老师协助喂服之药品必须由家长带来,且为合格医师开立之处方药物,园方不备任何口服药。
“如果需要幼儿园帮忙喂药,家长需要写委托书,而且按规定必须是处方药,我们必须看到处方单。”台北市立长春小学附幼的一位李老师告诉记者。
孩子刚上幼儿园小班的台北市民刘怡洁说,台湾家长对幼儿用药十分谨慎,不会允许幼儿园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私自给孩子服药。“如果孩子生病,幼儿园会给我们打电话,一切由我们家长来决定。”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