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记者王丹通讯员王勇)拍摄煤矿私挖乱采的视频后找矿主索要钱财,不料钱刚拿到手便被抓获。我省昔阳县男子王立恩冒充记者对煤矿主辛某某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被小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7个月、处罚金3万元。
王立恩今年36岁,我省昔阳县人,初中文化,无正当职业。去年1月,王立恩在山西省孝义市拍摄了一段有关煤矿的视频。次日,王立恩与该煤矿负责人辛某某取得联系,自称是《每日焦点新闻》的记者,拍摄到煤矿私挖乱采的视频资料,以曝光为要挟索要30万元。辛某某和王立恩商量想以20万元了结此事,但被王立恩拒绝,辛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将计就计,让辛某某约王立恩在我市学府街某地点见面。双方观看完拍摄的视频后,王立恩将内存卡交给辛某某,辛某某将30万元现金交给王立恩。民警当场将王立恩抓获。
小店区法院审理认为,王立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工作者对他人实施要挟,强行索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是犯罪未遂,且当庭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