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新闻网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印发《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规范运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劳动模范、金牌工人和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等高技能职工的创新创造潜能,着力打造一支技术、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的创新团队,全面提升职工素质的新平台,为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1日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微创汇)的管理和动态考核工作,不断激发和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大胆探索,创新创效,不断增强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深入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是以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工作经验、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金牌工人或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职工为带头人,以生产一线技能人才为主体,围绕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难题,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和交流培训,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职工创新团队。

第三条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弘扬劳模精神,打造劳模品牌,放大劳模效应;宣传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的创新思维、经验做法;围绕安全生产、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等,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技能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立足岗位,结合企业实际,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和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交流、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名师带徒”和素质提升活动,激励和带动广大职工踊跃参与经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 公司每年评选命名一批以劳动模范、金牌工人、技术能手或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的创新工作室,并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包括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1.团队组成:带头人必须是高技能人才,人员可由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工作室创新氛围要浓厚,人员积极性高涨。

2.阵地建设:工作室必须设施齐全、制度齐全、资料齐全规范,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清洁。

3.课题研发: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创新创效综合目标任务要求,工作室必须有年度计划目标、季度研发课题。每年至少有5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10项创新成果获得集团公司级以上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4.项目攻关:按照制定的季度研究项目课题,每个项目必须有攻关微团队和负责人,有时间攻关落实表和奖惩制度。

5.成果认定:劳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对所形成的成果要资料齐全规范积极申报,做到申报公司月度有项目,申报集团公司季度有成果。论文、专利及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正通煤业公司发2016年10号文《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及18号文《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6.成果转化:对集团公司和公司认定的项目,形成成果后必须积极转化为生产力。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 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每年1月由各单位向公司推荐申报。公司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考评、验收,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及集团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评选。

第七条 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1.创新工作室带头人是各级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金牌工人或者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者取得集团公司以上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的职工;

2.申报前2年内获得过集团公司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包括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以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或有2项集团公司级以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系统性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

3.相关创新成果已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培训技术骨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 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1.公司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工作室成立时的证明(文件)材料;

3.工作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主要活动记录;

4.工作室成员的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5.工作室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材料, 包括2年内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技术鉴定证书、推广应用成效认定等证明材料;

6.其它能表明已达到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等。

第九条 公司成立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计划经营部,由董继友任办公室主任,结算中心、劳动人事部、财务部、工会、纪委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考察评审、验收工作。对各单位申报的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公司将采取审阅材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上报。

第四章 管理与奖励

第十条 规范创建管理。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创新工作室学习交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台帐制度。有准确详实的创新活动记录,全面反映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

第十二条 建立考核制度。各单位每季度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公司每季度对已命名的公司及集团公司级以上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奖励制度。各创新工作室至少每季度评选创新能手、创新先锋等先进创新人物,并形成相应材料,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6日前上报评审办公室。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四条 加强管理。对已经命名挂牌的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公司组织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依据考评结果,对工作室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 考核组织。由公司计划经营部牵头,由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评审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对工作室创新项目的验收,实行月度评审机制,实现认定快捷,月月奖励,激发动力,扩大效应。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团队组成、阵地建设、课题研发、项目攻关、成果认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考核时,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工作室季度工作总结、季度自评情况及相应的旁证材料。并运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现场评估的方式,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提出考核意见,指出工作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 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定,一季度一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奖惩

1.通过考核,综合评定得分第一名的奖励团队10000元,其中团队带头人奖励不低于2000元。综合评定得分最后一名的处罚团队5000元 ,其中团队带头人处罚不少于1000元。

2.对于连续四个季度考核第一名的工作室,公司另行奖励50000元。

第六章 措施与要求

第二十条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各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支持,帮助创新工作室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创新工作室“有带头人领衔、有创新团队、有攻关项目、有办公场地、有创新成果”,并帮助创新工作室转化创新成果,及时应用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关心关注创新工作室成员的成长进步,在评先树优、培训学习和进修深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广泛宣传创新工作室的先进事迹,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努力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单位创新工作的亮点品牌。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措施意见,推动创建工作广泛、规范深入开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正通煤业公司。

附件:正通煤业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考核评分表


  • 最新文章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