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壕煤矿出台补充管理规定,从火工产品的计划、使用、销帐、监督四个环节着手,加强火工产品管理。
抓计划。领取数量不得与计划量悬殊太大。连队值班队干在班前计划炸药、雷管时,必须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消耗量以及工作面的生产情况来下计划,每班剩余的雷管数量不准超过10发,否则对值班队干和班长各考核200元。
抓使用。不得提前多制作引药。制作引药前,放炮员必须先确定炮眼的布置情况及数量,在不明确炮眼数量的情况下,严禁多制作引药,否则按“三违”处理。
抓销帐。严禁私自处理剩余雷管炸药。现场剩余的雷管、炸药、残药、残管等,放炮员必须当班返还炸药库销账,凡是私自销毁的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放炮员不返回炸药库退库或请他人退库的,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
抓监督。堵管理漏洞。一是瓦斯员监督,凡是瓦斯员发现现场管药使用不合规的要主动举报,否则按三违考核;二是库管员监督,管、药的退库销帐必须是放炮员本人,凡是请人代销帐的,库管员要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按三违考核;三是科室执法检查,通风科、安监处、生产科、供应科每月不少于3次火工产品专项执法,对雷管炸药的使用和退库流程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瓦斯员和库管员的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