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区(队):
为吸取深刻矿2014年“7.19”运输死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严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一)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电子大屏、标语、横幅、橱窗等载体,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矿2016年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工作目标、措施、相关文件要求等,增强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部。
(二)各基层单位对近年来矿井特别是本单位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总结,针对事故原因及教训,找出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利用班前会等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三)开展安全工作“回头看”活动。各口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口上半年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管理问题和不足,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办单位:安监处。
(四)播放潘二矿“7.19”运输死亡事故、谢一矿“1.15”死亡事故、刘桥一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等典型案例警示片和刘庄矿“6.25”矿车坠井事故视频,基层单位认真组织收看。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基层各单位。
(五)制作矿“7.19”运输死亡事故、刘庄矿“6.25”矿车坠井事故案例宣传牌板在井口工广展出,并组织人员到班前开展事故案例垂直宣贯。责任单位:群众工作部。
(六)副总以上领导领导每月到基层单位班前宣讲本矿及兄弟单位典型事故案例一次。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七)开展“夏送清凉”活动,举办启动仪式,为高温头面、车间配备防暑降温急救药箱、急救药品,到井口、班前开展安全知识有奖问答、为职工送西瓜、矿泉水等。责任单位:群众工作部。
(八)编辑优秀安全家书宣传册,组织开展安全家书班前宣讲,“三违”帮教职工家属宣读安全家书教育活动,用亲情的力量感召职工远离“三违”。责任单位:群众工作部。
(九)督查基层单位“十种不安全人”排查,对不安全人排查不到位,在工作中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排查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群众工作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
矿、口、基层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淮矿安〔2015〕106号文和矿煤安〔2015〕183号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整改消除安全问题和隐患。
(一)各专业口结合安全重点工作,分管领导每旬组织开展一次本专业口的安全检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对排查的隐患,生产职能科室以“五定表”形式落实整改。基层科区(队)跟班管理人员、班队长严格执行班中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记录,检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监处每周组织一次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检查(其中7月19日组织一次);每月各组织一次“一通三防”、顶板专项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夜查活动。
(三)党委工作部牵头,每月组织两次小班或零点干部作风督查。
(四)群众工作部每月开展两次群监组织夜查活动,重点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施工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五)“三防办”组织一次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监督资环办对塌陷区进行巡查。
三、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力度
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反三违、安监部门主体反三违、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自主反三违,重点查处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违章行为和违章指挥行为,提高反三违质量,持续保持反三违高压态势。安监处严格按照《安全严管补充规定》中关于反三违的规定进行考核,对完不成量化指标的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
严格执行矿《安全严管补充规定》,党委工作部严格督查执行情况。各级干部要落实安全责任,提高落实力、执行力和工作责任心,尽心尽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