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为828名在职职工、137名退休职工进行社保基数调整输入工作,并经确认无误后上报长治县社会劳动保障事业所。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相关公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并将这一数据作为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我公司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6000元/人、年,最高缴费基数为146400元/人、年。为保证本次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综合办入基层聆听职工心声,协调各部门核算员做为该项工作的经手人,确保本人对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确认签字,对未签字的特殊人员逐一去电询问,耐心解释基数调整的作用并通知他及时到综合办签字,确保每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