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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煤矿员工分流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及部分员工疑问答疑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一、关于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集团公司和矿高度重视,目前集团公司已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向省人社厅就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包括统筹医保转移及缴费年限)形成了专门书面请示,并派人力资源部门专人盯靠在省人社厅办理此事,有进展情况矿将及时向大家公布。

二、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在2008年之前主要适用于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文),2008年之后适用于《劳动合同法》。1.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此办法规定了2008 年1月1日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有年限限制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2.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集团公司和矿在操作中完全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办理。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按上述方法计算平均工资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按照2008年之前《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在计算工资标准时,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规定,部分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将会减少。(二)此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适用“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的前提条件。(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在改革重组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六条、《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等有关规定,员工有意愿、企业与其协商一致,达成的意向,充分体现了员工自愿,企业给予补偿的原则。

三、关于矿区各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的进展情况1.截至9月23日下午,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梁宝寺矿117人、白庄煤矿269人、铝业公司308人、陈蛮庄矿15人、杨营煤矿129人、供电部92人、菏泽聚隆171人、洛阳恒基15人、党校1人、胶南学校3人、张能公司3人、鑫宇物流8人、矿业服务公司24人已经办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式手续,欠费确认签字已完成,并通过肥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集团公司近日将对欠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发放到位。2.个别员工反映,已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或降低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是错误的,也是不实的。3.截至9月23日下午,我矿已有22名职工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协议,并通过肥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他人员也可以在工作时间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正式手续。

四、关于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问题2014年、2015年上半年已退休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已经公示,近日会将奖励发到前期在计生办留存的个人银行帐户上。

一、医疗费报销进度

截至2016年9月底,医疗费报销进度如下:

1.曹庄矿医院住院、工伤住院、工伤矽肺门诊、特殊病门诊报销至2015年6月;

2.外地普通住院报销至2015年3月;

3.离休住院门诊报销至2015年5月;

4.异地帐户返还至2015年9月;

5.中断帐户返还至2013年12月。

二、药费拨款进度

截至2016年7月25日,药费拨款进度如下:

1.退休异地拨款至2014年6-9月;

2.外地住院拨款至2014年11月-2015年3月;

3. 特殊病拨款至2015年1、2季度;

4. 离休、老工人拨款至2016年3-5月;

5. 工伤拨款至2015年3-6月;

6. 刷卡拨款至2014年12月。

三、工伤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员工,由单位进行一人一帐费用计算时,一并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在内,费用发放时一并支付。

四、现处于孕期、哺乳期、产期的在岗女员工如何选择安置渠道?

在岗期间的女员工,现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假期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假期继续休假,休假期间的相关待遇不变。但是,现在必须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安置渠道,签订相关协议,协议起始时间自假期结束后的次日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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