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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换届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做好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晋煤集发字〔2016〕40号)文件要求,现就严明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换届纪律

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以更高的标准、严守换届纪律防线,让换届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而不是可有可无的“稻草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强化守纪意识,在换届和组织调整期间做到“四严禁”,即:严禁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任何形式的宴请活动;严禁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接受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活动;严禁馈赠收受纪念品、贺礼等;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庆贺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将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传达、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党员大会代表,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党章,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做严守换届纪律的标杆。

二、明确责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 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基层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员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部署和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等,专题集中学习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党内法规,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掌握舆论导向,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基层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3.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党组织负责人要在换届选举中与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等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载体进行认真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和积极参与监督。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三、加大查处追责,做到正风肃纪

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发力、快查快结,提高换届纪律执行力和威慑力。

1.畅通监督渠道。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坚持有访必接、有举必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纪委。

2.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组成换届风纪监督组,采取现场督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换届选举全面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加强干部考察和筛选,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3.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中国共产党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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