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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关于全省煤矿安全决战四季度进一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辽煤监管一〔2016〕51号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促进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全省煤矿安全决战四季度、进一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依法生产,严格监管,有效控制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二、活动目标

全省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双下降”,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生产最佳年,为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活动时间与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之前,各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各产煤市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四季度安全决战季活动方案和措施,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活动实施阶段:10月16至12月31日,各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各产煤市要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四季度安全决战季活动。

3.活动总结阶段:2017年1月4日至1月10日,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考核、总结、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四、活动内容与措施

为开展好本次活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宣传和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认真学习宣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要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特别是新《煤矿安全规程》于10月1日开始施行,要针对煤矿实际按照规程的规定逐条逐款对标,对于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整改,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以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要求,强化煤矿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排查和整治,落实重大隐患督办制度;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保证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煤矿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投入使用,补齐短板和欠账。要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为抓手,严格工程质量和标准,不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认真组织好四季度及全年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不达标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逾期不达标的按规定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省煤监局将在12月份对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查。

4.规范生产行为,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近期煤炭市场煤价略有回升,受利益驱动,有些煤矿违法生产、超能力生产的现象会有所抬头,对此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及“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所有煤矿必须按核准后的生产能力及年276工作日组织生产。

5.全面抓好化解煤炭产能过程中退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化解煤炭产能及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企业要按照煤矿关闭退出方案,把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及每个岗位,领导干部要深入现场指挥,做到“一矿一案”、“一面一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关闭退出煤矿的监管、监察,重点检查退出煤矿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未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制度等行为。确保煤矿关闭退出任务完成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6.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

国庆节临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原则上各煤矿企业不得安排节日期间检修工作,使职工得到合法性休假。若有特殊情况确需检修的,要制定安全措施按要求报批,并安排领导现场指挥;加强煤矿重要岗位、重要场所防火等防范工作,安排好值班值宿,保证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联络和指挥畅通;要完善各种制度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置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7.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检查考核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及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活动中,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奖惩办法,并严格检查考核;对在活动中未发生事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地区、煤矿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活动组织不力或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规定处理,促进决战四季度活动真落实、见实效。

五、成立督查组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组成五个督查组,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区、各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第一组

组 长:王献辉

成 员:栗荣良 李忠林 耿文涛 柴 超 李 伟

驻省煤监局铁法能源公司督导组

地 点:铁法能源公司 铁岭市 朝阳市

联系人:李 伟 电话:13889100175

2.第二组

组 长:秦宝书

成 员:胡占峰 边若勇 孙者山 金树明 葛有理

辽北、辽东分局人员

地 点:抚顺矿业集团公司 抚顺市 本溪市

联系人:葛有理 电话:13940096573

3.第三组

组 长:张庆春

成 员: 宋殿卿 熊建亮 刘继文 梁海滨 马 骏

辽西分局人员

地 点: 阜新矿业集团公司 阜新市

联系人: 刘继文 电话:13664181340

4.第四组

组 长:郎耀云

成 员:杨 良 梅树海 张 宏 崔忠会 张 冬

省煤监局驻沈阳煤业集团公司督导组

地 点:沈阳煤业集团公司 辽阳市 丹东市

联系人:崔忠会 电话:13889101716

5.第五组

组 长:孟 彬

成 员:石红军 宦金钟 李 波 郭子利 周春生

省煤监局驻南票煤电公司督导组

地 点:南票煤电公司 葫芦岛市 锦州市

联系人:宦金钟 电话:13840128731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企业要对四季度安全决战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全省煤矿继续巩固目前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现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按照活动内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好活动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活动做到全覆盖,零死角,重实效。

3.做好活动信息上报工作。要及时发现四季度安全决战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认真对活动开展情况加以总结,请将总结材料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省煤监局、辽宁煤监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金树明 电话:13940095763 邮箱:jsm88576671@163.com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波 电话:024-86879929 024-86879919(传真) 邮箱:mgjjgj@163.com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9月28日

稿件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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