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异地监察执法工作质量,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环境,山东煤矿安监局要求异地监察执法工作做到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开展重点监察前,要求各监察组明确监察目标,根据矿井实际制定详细的监察方案,明确监察内容和地点,对监察员进行了合理分工,确定了监察重点和执法流程,确保监察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坚持文明高效。在监察过程中,要求监察员牢记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通过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监察中体现服务意识,帮助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察向主动优化安全环境转变。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在执法过程中实行“阳光执法”,坚持监察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监察过程,落实监察责任,确保监察执法有序进行,保障煤矿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监察执法,依照执法程序对监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煤矿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和反馈,并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