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通知
富办发〔2016〕65号
各产煤镇党委、政府,中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圆满完成全年煤矿“零”死亡目标任务,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地方煤矿实行包保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实现全年煤矿“零”死亡目标。
二、包保时限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包保对象
全县所有复产(建)矿井、维修整改矿井,停产(建)矿井。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富源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及县煤炭工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煤炭工业局及各产煤镇(街道)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职督查组和10个包保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督促各包保组落实包保责任,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包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县包保工作完成情况组织考核。
(二)各包保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产煤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召开1次安全形势分析调度会,每月召开1次煤矿法人(矿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及时督促整改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挂钩负责制和驻矿盯守负责制,各包保工作组组长每周到矿巡查、下井检查不少于1次,副组长每周到矿巡查、下井检查不少于3次,包保组成员每天对所包保煤矿开展1次全面排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督促指导煤矿及时整改各类隐患。
(四)履职督查组要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查阅执法文书和出入井登记等方式,每半月开展1次履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作为考核问责的主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包保责任。各包保工作组要把包保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煤矿,逐矿明确包保领导、包保人员,认真制定“一矿一策”的包保措施,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真包、真管、真盯、真查。各包保组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逐矿明确落实包保组长、副组长及成员,2016年11月3日前报县煤炭工业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4622846)。
(二)突出监管重点。各包保组要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管理不到位、瓦斯超限作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安全投入不足或隐患长期整改不力等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矿井,要加大处罚力度,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要继续加大对停产矿井检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盯守责任,确保煤矿停稳停实,并认真做好痕迹管理。煤矿安全包保责任人要加大对包保矿井的监管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矿井一线,突出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重点,对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发现和督促煤矿整改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同时,各产煤镇(街道)和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生产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为全面落实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县委、县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包保工作实行考核奖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核奖励资格:包保人员擅自离岗的;履职不到位的;存在15类重大隐患之一的。
(四)严肃工作纪律。包保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按干管权限请假,履职督查组对各包保组包保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包保责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富源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富源县XX镇(街道)煤矿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分解表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
富源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唐开荣县委书记
陈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汪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李维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墨红镇党委书记
龙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毛留清县安委会副主任
黄波端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成员:
李立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云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宪永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廖力县煤炭工业局纪委书记
杨礼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黄四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赵双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赵泽翰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董汉明县煤炭工业局党委委员
袁家祥县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
刘德成县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张富周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长
张有信中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兴明后所镇党委书记
牛睿大河镇党委书记
胡耀营上镇党委书记
姚和东竹园镇党委书记
余涓富村镇党委书记
叶旭军黄泥河镇党委书记
张德华十八连山镇党委书记
张柱友老厂镇党委书记
李德彦中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学虎后所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波墨红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涛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宏波营上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飞竹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正虎富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本艳黄泥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坤军十八连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星老厂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职督查组及10个包保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任:
黄波端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副主任:
李云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宪永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成员:
王恩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干部
牟国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干部
李波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干部
刘政冰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干部
刘浩东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干部
胡丽仙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干部
(二)履职督查组
组长:汪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立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成员:瞿增学县纪委党总支书记
杨进勇县监察局副局长
(三)包保工作组
1.中安街道包保组
组长:张有信中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德彦中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德成县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杨朝书中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江勋中安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2.后所镇包保组
组长:杨兴明后所镇党委书记
杜学虎后所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四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牛坤后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丁武胜后所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3.墨红镇包保组
组长:李维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墨红镇党委书记
万波墨红镇党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礼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罗双权墨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锐墨红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4.大河镇包保组
组长:牛睿大河镇党委书记
范涛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袁家祥县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
余兴武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志强大河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5.营上镇包保组
组长:胡耀营上镇党委书记
谢宏波营上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泽翰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吴明景营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易胜高营上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6.竹园镇包保组
组长:姚和东竹园镇党委书记
张飞竹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董汉明县煤炭工业局党委委员
钱华飞竹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晓镛竹园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7.富村镇包保组
组长:余涓富村镇党委书记
李正虎富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廖力县煤炭工业局纪委书记
黄峰富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万宝富村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8.老厂镇包保组
组长:张柱友老厂镇党委书记
李海星老厂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丁宪永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耿登礼县煤炭工业局机关支部书记
刘文富老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祖文老厂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9.十八连山镇包保组
组长:张德华十八连山镇党委书记
张坤军十八连山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富周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高映松十八连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问孟强十八连山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
10.黄泥河镇包保组
组长:叶旭军黄泥河镇党委书记
肖本艳黄泥河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双稳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沙建飞黄泥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忠深黄泥河煤炭分局局长
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包保人员、煤炭分局包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