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5号)精神,山西省政府安委办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从2018年3月开始到12月开展全省煤矿专项行动。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对制度不健全、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防治不到位的,要倒逼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