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自然人合同签订意识
笔者在最近在一些小作坊,小商店,小饭店采访中得知,其中95%的人都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采访中问他们是否签订合同,许多人说没有签,一些人说都认识,工资不会不给,有些人说是朋友介绍的,要说签合同多不好意思;有的老板振振有词地说没有合同,该怎么着,怎么着,我不会亏待员工,说得冠免糖煌,就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笔者同事的儿子在一饭店打工,小拇指由于操作不甚切掉一节,送到医院时己经超过最佳对接时间,没有对接成功,从此小拇指少了一节,尽管不影响生活但总算个落个残疾,平时干活也那么不顺手,后来老板赔了万把块钱就算了事,其他什么也没提。从这些现象中反映自然人对合同签订不是很重视。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证,过去旧社会的人在买房置地或过继儿女时,都要请中人在场写个地契或房契,双方按以手印,各自保留一份,其目防止对方反悔不认账,说白了这就是合同。
现代意义上的合同,就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