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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助力脱贫攻坚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安徽省濉溪县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助力脱贫攻坚

日前,安徽省濉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基本医疗保障补充办法(试行)》,决定从2018年8月,调整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办法》系在《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濉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等原有政策规定基础上制定。旨在防止非贫困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因重特大疾病致贫、返贫,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综合医疗保障水平。

《办法》提出,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非贫困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不含意外伤害及住院分娩定补)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政府予以再保障。即:在濉溪县内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超过1.5万元、3万元、5万元的,对超过部分予以再保障。个人自付封顶按照参合居民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考虑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年度再保障封顶线确定为20万元。

《办法》明确此项政策必须与分级诊疗制度相结合,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患者将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各项保障政策。《办法》对经费来源与管理、补偿方式、资金结算等操作环节也作了规定。

《办法》要求濉溪县卫计行政部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控制过度医疗和不合规诊疗行为,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等措施,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群众看病负担。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进利好政策落实落地。

通讯员 孙东海 邬宏飞

江淮聚焦融媒体记者 祝海洋 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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