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患者之所以被丢在路旁,并非是医德的恶意失范,恐怕还是流于了非理性、情绪化的处理,在转诊环节被缠得“受不了”,在运送环节“气不过”。
近两天,“海南万宁市人民医院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一事引发关注。5月28日,当地发布调查结果:此事违背首诊负责制和患者安全转运制度,对当事转运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司机,给予停职及谈话教育处理。据了解,患者病情达不到该院转院的标准,又不同意自行前往,强硬要求医院必须以救护车送其至海南省人民医院。
“医院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乍看这网传视频的标题,很多人可能会将矛头对准涉事医院,而这事如今也以医院理亏收场。但复盘整个事件,也有不少网友替医院“抱不平”,认为涉事患者简直是“胡闹耍赖”。
据报道,涉事女患者因“被他人殴打致全身多处疼痛半天”入院,万宁医院对其进行了全身检查,包括脑部CT,除了表皮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以外,未发现其他异常。但该女患者及其家属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反而想“小事化大”,这也给人“希望‘拔高’伤情以加大被殴打受害程度”的揣测。
问题是,该患者一来病情达不到转院标准,二来完全可以自主行走,双方因此多次沟通无效。最后,万宁医院将患者送到距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一路之隔的公路边,从下车处到急诊科仅仅20米远。但就因为没有送进急诊科内,就被患者家属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于是就有了“丢在路边”一说。
必须承认,把转运患者丢在路边,并不符合医疗规范。一方面既然患者达不到转诊标准,该严格按原则办事,理直气壮地拒绝转诊服务,维护医疗起码的秩序,把有限的医疗资源都用在刀刃上,不能“因闹施策”。另一方面,既然启动了转院转诊,就得遵守安全转运制度。哪怕是活蹦乱跳的健康人,也得将制度执行到底,把人安全送达并完成交接。
从此案来看,涉事患者之所以被丢在路旁,并非是医德的恶意失范,恐怕还是流于了非理性、情绪化的处理,在转诊环节“缠得受不了”,在运送环节“气不过”,乃至掉入了“以恶制恶”道德审判的俗套,其结果自然是双输。所以,对涉事相关医生和转诊人员的处理,未必有多冤枉。
而对个案的关注,更大的意义在于探讨如何保证医疗行为的自主独立性,防止从业人员掉入情绪化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