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卫厅5月7日对外发布的《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左右。
方案明确,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做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500万吨以上,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3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左右,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
将优化整合燃煤电厂。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计划,对超过机组设计寿命且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燃煤机组实施淘汰替代,推进服役到期、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2018年年底前关停广州发电厂等合计9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2020年年底前关停沙角A厂(3×21万千瓦)、沙角B厂(2×35万千瓦)等合计143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积极推进广州旺隆电厂(2×10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6-7号(2×21万千瓦)、东莞沙角电厂其他机组(264万千瓦)和东莞三联热电(13.5和15万千瓦)等狮子洋周边煤电提前关停。
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基础上,优先吸纳核电、气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充分挖掘省内煤电机组调峰潜力,积极消纳西部水电、新疆风电等清洁能源,实现绿色发电替代,降低发电污染排放。优化煤电发电调度,逐步调减珠三角地区煤电机组发电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煤电发电权转让给气电等清洁电源。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2020年年底前全省公用煤电机组(含循环流化床和W型火焰锅炉发电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理安排电厂年度生产和检修计划,最大限度减少秋冬季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电网安全、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安排污染区域内燃煤机组按照最小运行方式运行、错峰生产,优先安排区域外电厂顶峰生产。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8年起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省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推进珠三角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