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部某省会城市数个医药代表被相关部门调查,让药品回扣再度成为热议话题。一名业内人士以某款出厂价10元、中标价50元的药品举例:按照当前的市场行情,一般药企以10元的单价把药卖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加价37.5元卖给配送公司。配送公司按中标价50元送到医院,只赚到了其中2.5元的配送利润,但药价整整翻了4倍。(11月25日中新网)
从这个案例来看,药价翻了4倍,但药企和配送公司都没有赚到什么钱。表面上看,钱被代理公司赚去了,实际上很大一部分却被代理公司送了“回扣”。虽然相关部门遏制药品回扣泛滥的努力一直在进行,从上世纪90年代的卫生行业纠风治乱专项整治,到2001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时将“禁止回扣”入法,再到近年来在医院内部建立了合理用药审查制度。然而,合理用药审查也挡不住回扣药,因为合理使用的药品也有回扣。药品流通环节一直被视为回扣的源头。
这意味着一家规模上百亿的配送企业,还没有代理标的几千万的代理公司赚得多。拿走中标价75%的代理公司,才是药品回扣的操盘手。其实,药品代理公司也有很多无奈,他们代理的药品要进医院必须给院领导送回扣,进了医院要多销药还得给医生回扣。光给医生的回扣就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