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号,来自西安的李先生和妻子去山东青岛游玩搭乘出租车时,受司机推荐到一家海鲜餐厅吃龙虾,可进店后龙虾的价格并不是出租车司机所说的每斤70元,而是368元。7月31日晚,山东青岛崂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间发布《关于游客与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纠纷的调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与饭店实际标价不相符而产生的消费纠纷问题,该餐厅和游客已协商处理。崂山区将继续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监督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8月1日中国新闻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