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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伟业:“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几点思考
2019-08-22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当前中国煤电产能过剩约为1~1.5亿千瓦是不争的事实。这个状况自2014年开始显现,此过程会跨越整个“十三五”。2020年煤电过剩仍将继续。这个问题造成了上万亿元(包括电网配套)资金积压、资产利用率不高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如果把这部分资金用于优化电源结构和建设应有的电网上,不仅可以扭转近年来弃风、弃光、弃水的局面,还可为接纳更多新能源创造有利条件。现在不仅推迟了中国电源结构调整的步伐,还加大了调整的难度。特别在中央每年强调供给侧结构改莫的形势下,教训是沉重的。

20世纪末期曾因局部地区电力过剩,采取了“三年电源项目不开工”一刀切调整方式。随后发生了21世纪初中国电力紧缺局面。这次全国大部分区域的煤电过剩又不得不采取全局性“关停缓”紧缩措施。这种大起大落不是一种健康的发展模式,损失巨大,是不可取的。

《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7年第24期“煤电转型升级路何在”中的文章从不同侧面分析了当前煤电产能过剩的现状、原因、消除的措施等。电力发展如何正确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改革方针,如何避免未来电力发展再发生类似大起大落的问题,中国各区域电源结构调整的优化方案究竟是什么,是不是应该引起我们深刻反省,认真总结。

本文从规划角度提出四点看法。

一、煤电产能过剩的原因

当前中国煤电产能过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时,我们对多年来积累的多行业产能过剩、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环境生态的严重透支等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十二五”规划执行中,对十八大后中央为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坚持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思想认识跟不上,采取措施不及时。

“十一五”全社会用电量年平均增长11%,按惯性思维看,“十二五”8%目标不算高,但实际年平均仅为5.8%。2015年煤电总量原规划目标为9.6亿千瓦,实际完成8.84亿千瓦,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依然过剩。

此外,水电、风电、光电分别超规划目标3000万千瓦、2800万千瓦、2000万千瓦,加剧了电源结构的不平衡。自备电厂2014年已达1.1亿千瓦,其中70%为煤电,自备电厂节能环保差,而平均利用小时却比统调电厂高18%,发展与管理都陷于空白。另外,“十二五”规划在电源结构的规划上有所欠缺,规划动态管理机制也不完善。这些因素更加大了煤电产能过剩。

“十三五”时期,煤电产能将依然过剩的原因与以下因素有关。2014年电源审批权下放,监管服务一时跟不上,各省区地方政府为本地区GDP增长,但对跨多省区、大量远距离电力馈入的区域电网电力供需平衡和消纳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条件一时很难有清晰概念,造成“十二五”后期过量审批。投资主体缺乏约束机制,因一时煤电利润颇丰造成投资冲动等因素。煤电项目从前期至投产需4~5年,开工到投产需2~3年,这种滞后效应或惯性造成仅按2015年拟建的2.8亿千瓦煤电在2020年前将全部投产,煤电产能过剩不能得到任何缓解。按当前已采取各项“关停缓”和有关预警等有力措施后,如“十三五”全社会用电量平均增长5%,煤电产能还将有所过剩。

合理煤电利用小时数在5000~5500小时,是与过去设备质量水平、上网电价水平相适应的,过去若要达到更高的利用小时数,往往会造成煤电应修未修、带病运行状态,降低电力供应安全水平。2015年、2016年煤电利用小时数仅4319、4165小时,除去30%热电装机,运行小时按3000~3500小时计算,煤电产能过剩也在1~1.2亿千瓦水平。实际上,当今煤电设备质量、系统优化、运行管理水平都有大幅提高,利用小时数可高达7000小时。

二、完善以政府规划为核心的电力行业发展管理体制

政府部门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方针、目标指引下,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划研究报告,做好规划决策制定,以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必要时做好宏观调控,保证规划顺利执行。规划不仅仅是供需平衡问题,当前要以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是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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