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昨天(7月24日)有媒体报道说,随着去过剩产能的进行,各地处理僵尸企业进入高峰期,越来越多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重整等法律程序退市或重组。但是,由于处理僵尸企业的过程耗时长、成本高、程序规范,僵尸企业剥离人员的安置工作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因此僵尸企业主动申请破产的动力不足,由此导致清理工作面临复杂和被动局面,不少困难企业一拖再拖反而把自己彻底拖垮。
在正常的市场体制下,僵尸企业的出现并非不正常。但是,大量僵尸企业涌现且长期挺尸不死,占用资源,拖累市场,这就远非正常现象。这种非正常现象的成因绝非单一,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必定伴随着市场退出和出清机制的失灵或部分坏死。从法律角度看,这其实就是市场退出和出清机制方面的最重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