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大刘庄村一名年龄大约30岁的妇女与婆婆发生争吵后,给自己8岁的女儿和1岁多的儿子灌了毒药,而后自己也喝药自尽。记者随后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警方认为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自杀的妇女疑似患有精神病。(据大河报)
从媒体多年来报道中获得的信息来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女性喝药自杀的现象,在乡村曾经是一个并不罕见的现象,近些年,此类的现象则有了大幅下降。究其原因,却并非乡村里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冲突减少所致,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药对人体毒害性的减弱,使得意图自杀者失去了最易获得、致死速度最快的自杀手段。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喝农药自杀的现象不复存在。河南周口这一自杀事件中,自杀者给自己和孩子服下的农药3911,正是一种常见农药。不过很显然,虽然死者是喝农药身亡的,但导致这一悲剧发生的根源并不在农药身上,而在人的身上。更进一步地讲,就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上。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只要是一个以上的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发生,家庭当然也概莫能外。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不同的家庭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激化矛盾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但矛盾的普遍存在却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所以,针对这些矛盾,必须从缓解矛盾,减轻矛盾发生的激烈程度,尤其是减少矛盾发展到自杀等悲剧结局的可能性上入手进入干预。
乡村里最容易走上自杀之路的,大多是女性而非男性,这一方面与传统文化中糟粕的部分对女性造成的特殊压力有关,一方面也与乡村中女性受教育程度更低、生活圈子更窄、更难找到纾解负面情绪的途径等有关,这就导致了她们更容易因为长期郁积的负面情绪,而采取极端化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