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距上一次启动编纂民法典,已逾15年。在全面依法治国已成时代旋律的背景下,这一次民法总则草案的审议备受关注。据统计,中国人大网曾三次就民法总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超过7万条意见,体现了民众权利的热切表达。
编纂民法典,可以说是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从1954年至2001年近半个世纪,我国曾先后4次组织民法的起草。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迫切需要一部民法典,统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将之体系化与系统化,并对改革开放的成果与经验进行法律表达,适应未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2015年3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编纂民法典。由此为基点,民法典编纂进入快车道。民法总则如同罗盘,指向民法典的核心精神与价值理念,它的制定,也是一场对各项权利既宏旨深远又细节饱满的划定。
民法所关涉的一点一滴,既是一小块镜片,又能反射出整个文明进程。民法被称为“万法之母”,地位尊崇,却并不玄虚。民法协调人身与财产的法律关系,并对纠纷给出解决方案,这方案需符合意思自治、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导向可预期的社会生活,当每一个人的权利在民法的羽翼下自如地伸张,就必然通往一个张扬着理性力量、灌注着法治精神的国家。
民法典就是权利的宣言书,从本次总则的制定来看亮点颇多,“权利法”的色彩越发明显,并体现了时代精神。对比一审稿,此次提请大会审议的草案中民事权利章节共24条,较一审稿增长了近一倍,加入了各界普遍呼吁入法的内容,如“增设特别法人”“保护个人信息”“胎儿享受继承、遗产权”“诉讼时效由两年改为三年”“失能老人纳入监护范围”等。由此可见,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声如洪钟地反复重申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