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互联网时代如何监管教师授课行为?近来,江苏一中学语文老师因在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而辞职,引发网友热议。舆论呼吁,在教育领域“触网”升级背景下,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给教师搭建能够实现自身价值平台的同时,也让更多学生获得选择优质资源的机会。(新华社1月12日)
根据教育部门禁止有偿家教(补课)的规定,在职教师在网上有偿授课,显然是违规的。不能因为授课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就性质不同。而这一问题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这一规定本身便一直存在争议。要消除争议,我国必须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以此明晰教师的职责,以及体制内外的边界。
我国教育部门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禁令只是行政规定,而并无法律依据。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均未规定教师不得兼职。教育部门禁止教师有偿兼职的理由包括:教师在校外补课,会分散精力,影响学校教学;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去校外补课,有违师德;补课加剧应试教育,会败坏教师形象;等等。但这些理由都经不起严肃的推敲:担心教师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学校可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对于教师强制学生去补课,这是违法行为,可依法追究责任;应试教育不是由教师补课导致,而是由教育评价体系造成;教师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何来影响形象之说?教师待遇低、职业权利得不到保障,才会影响教师形象。
对于这些质疑,教育部门不是不清楚,但却拒绝回应。这些质疑,在国家允许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后,变得更为激烈:为什么高校教师兼职就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败坏形象,而是增加知识价值呢?对此,教育部门的回应也只能是“这是规定”。
在此“规定”下,讨论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是没有空间的。因为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理由看,教师网上授课的问题更严重:准备网课要花大量精力,要求学生去选网课会更隐蔽,网上传播效应比在一间教室里上课影响面更大……而如果认定网上有偿补课不违规,那线下的有偿补课也就开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