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30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10月31日《新华每日电讯》)
于最底层的农民而言,尽管土地已经不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但是对祖祖辈辈留下来的这“一亩三分地”,他们也还是很上心、很耿耿于怀的。尤其是,现如今有许多的农民脱离农村,来到了城里居住工作生活学习,土地依旧是他们难以割舍的“故土情缘”,这不仅仅是涉关经济利益,更是农民与生俱来的情愫与情怀。
《意见》的出台,为许多农民心中存有疑惑,甚至模棱两可的问题定了“调子”,更给广大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比如,“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就免去了农民进城后失去土地的担忧;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城里生活,并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
尤其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以及《意见》对完善农地“三权分置”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因地制宜;要守住政策底线中的“四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