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的职工王先生日前向媒体反映,他所在的医院强制要求职工关注邢台市第四医院为账号主体的5个微信公众号,而且要每天转发公众号内容并发布至少两条原创朋友圈。即使是在下班时间,也要原创和转发相关的推广内容。为了扩大影响力,医院还要求员工疯狂添加微信好友,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最后要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由于王大海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任务,因此被扣了工资。(10月19日央广网)
微商党、广告党、拉票党……微信朋友圈早就被玩坏了。而像该事件中医院要求员工强制发朋友圈的现象,对于朋友圈而言同样是一种“污染”。类似的仅仅因为员工未按公司要求发朋友圈而被扣工资的事,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按理说,员工朋友圈乃是私人空间,发与不发、发什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纯粹属于员工的个人自由,但如今这类新闻重复出现,确实耐人寻味。
在当前的微信时代,几乎每个公司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客观而言,员工多转发、推广,也的确能够带来一定的传播效应。公司方面由此呼吁员工给予一定的“支持配合”,也未尝不可。但问题在于,呼吁员工转发,与强制转发、加好友,甚至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就要扣工资,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界限,后者明显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劳动部门是可以介入干预的。
一些公司之所以对员工经常搞“特殊规定”和任务摊派,说穿了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病态使然。一是,不把员工的权益当回事,习惯性将工资与一些不正当的“任务”挂钩。这类事件多发,且员工大多“敢怒不敢言”,在客观上仍是当前劳动者权益保障孱弱的必然结果。倘若在职场中,员工与单位方面能够保持应有的平衡格局,这样的规定恐怕连通过和出台都难,更别说执行了。
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搞所谓的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往往缺乏专业的定位和操作团队,本身就带着很强的跟风性质,以为随便找员工多转发,就能够“水到渠成”。这既是对新媒体操作规律的误读,也间接解释了为何办不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