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所高校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前,要求学生签订学校免责协议书,引起学生的不满,这则“学生体质测试要签‘生死状’”的新闻也在舆论中引发了不小的波澜。记者后来从该校了解到,在媒体报道这件事之后,学校已经取消了与学生签订体质测试免责协议的决定。说到与学校签订的体质测试免责协议,天津这所高校的一名大一新生直言“荒谬”,认为这是学校在推卸责任。(10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的确时有“学生参加体测猝死”的事情曝出,可纵使如此,高校要求学生签订“生死状”的做法,还是不免显得有些残酷决绝了。以订立协议文本为手段,煞费苦心意图规避自身责任,这所大学对于学生的提防和算计,可谓无比露骨。就这样,一次再寻常不过的体质测试,俨然成了生死难料的“闯关大冒险”。校方在此事上急急“甩锅”的姿态,不仅激起了学生们的强烈反弹,更是让“体测”平白多了一股莫名的悲怆感。
其实,从法律角度说,一度被校方寄予厚望的“免责协议书”,本身就是无效的。这首先是因为,其并不是一个公平对等的、基于自由意志所达成的协议,学生们没有谈判或拒绝的权利而只能服从学校指示乖乖“签字”;此外,按照《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但凡免责协议“过分加重对方责任,规避己方应当承担的份额”便很可能被宣告无效。就此而言,所谓“体测生死状”无异于就是废纸一张。
学校机关算尽,到头却只是白忙一场。一个亟待重申的事实是,“大学生在高校就读”这一关系本身就预设了一系列的合同约定,也蕴含了一整套完整的权责关系。这些基础性的权利与义务,乃是不容事后商榷、扭曲的,更不允许学校单方面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