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帖曝称,黑龙江兰西县法院副院长王旭与情人开房,并举报其公车私用和与人斗殴。王旭承认确与赵某梅三次开房,但开房后只是纯聊天,什么事都没做。他称“5月纪委就找我了解过情况,我都如实交代了。”(8月10日澎湃新闻)
其实除了开房记录外,根据网贴举报的内容,这位王副院长还有包括打架斗殴进派出所、公车私用等劣迹,并且这些劣迹都得到了王副院长的“坦然”承认。
最有看点的当属“开房后纯聊天”这事了,虽然并不能排除这王副院长颇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风范”,但仍让人诧异的是,如果与所谓美女只是朋友关系,为何要去跟她开房聊天呢?而且还是选择工作日,这开房动辄就是一两天,他们到底在聊什么呢?如果真的如此有底气,又为何向记者抛出“我给你钱,你能帮我摆平么”的说法呢?
事实上,最让人莫名惊诧的,还不是“开房纯聊天”,毕竟,这既可能是当事人在舆论压力下的搪塞之词,也可能就是事实,如果褪去当事人的具体身份,这就是社会私德领域内的花边新闻。更大的疑问是,既然不是简单的花边新闻,并且当事人也表示,在5月份当地纪委就找他了解过情况,他也如实交代了,如今,这都过去三个月了,为何未见当地纪委给出结论呢?
是得出结论存在难度吗?这不禁让人想起另外一桩旧闻,事情同样发生在黑龙江,2015年10月,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被举报与异性开房,当地检察机关很快就介入了调查,无从知道这位副科长事后是否如此向组织交代,但很快就有了调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