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癌误诊为痔疮,医院担责20%。患者郝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痔疮,随后按医院建议进行治疗。在此后三个月时间里,郝某病情不仅没好转,反而愈发严重,郝某又到肿瘤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直肠癌。因认为北京东大肛肠医院误诊导致其遭受损失,郝某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近20万元。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法院认定北京东大肛肠医院诊断存在过失,患者获赔5.8万元。(7月2日《北京晨报》)
鉴定机构认为,涉事医院在对郝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漏诊的医疗过错,虽然医疗过错与患者最后确诊所采取的手术治疗方案无因果关系,但漏诊对于癌细胞转移的程度具有一定影响,也对术后化疗的影响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一部分责任,应该是恰当的,既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也能对医疗机构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这位患者是直肠癌被误诊为痔疮,因而耽误了及时治疗。之前媒体还报道过另一种悲催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