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长期“吃空饷”严重警告未免太心慈手软?
据微信公众号“清风济源”6月17日消息,近期,济源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 经查,2015年1月,张嫣嫣开始通过手机微商方式,宣传、销售洗化、饰品等商品。随后,又在新城花园、春天家园小区租赁房屋,雇佣人员经营实体店,销售上述商品。2015年10月至11月,张嫣嫣因肺炎请病假住院治疗,治愈后,又让其丈夫谎称医院诊断为肺结核,需隔离治疗,向单位请病假6个月。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王小光和分管副局长王红霞在没有医院证明的情况下,同意并签批了张嫣嫣的请假手续。张嫣嫣累计请病假长达7个多月,其间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工资和津贴仍按在职人员全额领取。
根据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张嫣嫣身为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弄虚作假,以看病为由长期请假不上班,并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张嫣嫣累计请病假长达7个多月,其间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工资和津贴仍按在职人员全额领取。按照民间的说法,这是典型的“吃空饷”行为。但是翻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均未找到相对应的处分条款,这是人为的疏忽还是考虑不周呢……?
张嫣嫣在没有医院证明的情况下,累计请病假长达7个多月,还照样可以领工资,看来她和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王小光的私人关系非同一般。这理应是要冒被下课的风险!为了一个女下属敢冒如此大的风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
假如按照国营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言,张嫣嫣除了退赔非法所得工资奖金以外,理应算无故旷工而被企业除名!但是在从严治党的大前题下面,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