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急事回家取东西,住在广东东莞东城下桥某小区的李先生,直接从制服人员执法现场穿过,却被东城下板桥派出所的执法人员拦下,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已被四五个穿着制服的男子扣住,绑住了双手多次殴打,之后被拖上车带回了派出所。事发后第二天,李先生到医院检查出被打断了7根肋骨。 东城公安分局称该男子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其自行离开派出所。至于该男子被打一事,东城分局表示:“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2016-06-16 《信息时报》文:曾德顺)
根据媒体报道;5月30日,因有急事回家拿东西,李刚(化名)骑着电动摩托车着急往家赶,“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看到好多人围成一个圈堵在了小区大门外面,因为着急我就直接从人群中穿过去了”,李刚告诉记者,他没想到这个决定带来的结果却让自己始料未及。“我在人群中喊着让路赶时间,没想到有个执法人员直接冲我吼”。李刚说,不等他解释完,现场的执法人员就向他索要身份证检查,“我说‘没带在身上,在家,要不你和我回去取’”,听到李刚这样说,现场一位戴着眼镜的执法人员上前拦住李刚的电动车,一把把李刚拽下。“戴眼镜的那个男的就开始打我,拧我的胳膊。”
现在的问题是警方的说法和断7根肋骨的李先生有出入!一名过路男子靠近实施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为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案发现场遭到二次破坏,办案民警要求该男子远离现场,但该男子拒绝离开,影响到现场医疗救护及民警调查取证,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办案民警遂依法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东城分局表示,当天晚上7时许,在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其自行离开派出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问题:
一、警方没有在事发现场拉起禁止进入的黄色带子警戒线,或者派警察在路口要道站岗警戒,阻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二、警方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应出示警官证件后,才可以当场盘问!
三、警方没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