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那些给落马县委书记送礼的官员们个个都还在!”13日,一则网帖引发热议,帖子援引公开的河南许昌鄢陵县委原书记谢连章受贿案的判决书,梳理了曾给谢“送礼”的数十名官员的款项金额来源、职位变动及现状,“发现现在有人高升,有的仍在原地踏步”。许昌市委组织部则回应称,谢连章案涉密,法院判决书公开前组织部并不掌握相关官员行贿一事,2015年前就已完成任免调动。(1月14日《南方都市报》)
“行贿官员个个还在”,有心人一番梳理所得出的结论,乍看之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可是,倘若将视野放长远,我们也许会发现,类似现象并非一地一时的特例。在不少地方,行贿者免责或轻罚,几乎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之所以如此,无疑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这其中,既与纪检、司法工作的策略性取舍有关,也是基于对地域微观政治生态的综合考量……鄢陵一案所呈现的曲折走向,足可印证个中纠葛。
面对质疑,许昌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判决书公布之前,相关人事调动就已完成。”其潜台词,无非是“覆水难收”、“不知者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