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对于存在于微博中一些公共议题的争辩以及争辩者对于对方的人身攻击,也算立了一根法律判决的标杆
25日上午,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因崔永元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内容的微博,方舟子向崔永元索赔32万元,崔永元反诉索赔67万元。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崔永元赔偿4.5万元,方舟子赔偿4.5万元。方舟子表示上诉。
热闹非凡的“崔永元方舟子侵权案”,终于一审宣判。众所周知,这场在舆论场中以讨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为起始的公共事件,在经历了骂战、起诉、反诉等诸多环节后,最终升级为了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法律事件。在此语境下,法院到底能给出什么样的判决,一直备受关注。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该判决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