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大之后掀起的反腐斗争开展至今,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在内,无论是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等“老虎”还是万庆良、季建业等“地头蛇”亦或是一些生长在基层的“苍蝇”,都相继落马,各级党委、纪委丝毫没有“姑息养奸”的想法;在外,在与澳大利亚合作开展国际追涨追逃取得成功之后,国际上已承认中国的反腐成果,纷纷伸出“橄榄枝”。在这样的举国反腐的形势下,这样空前的高压之下,依旧有部分胆大包天的腐败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若不予以严惩,何以正视听?
不得不承认,随着反腐斗争的持续开展,也出现了很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有些官员为了躲避纪委的调查,假扮菜农的有,将“黑锅”甩给朋友兄弟的有,潜逃外地装作贫困群众的也有。近日,应运而生的又出现了“同学会”“老乡会”的新花招。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等,这些都是党纪所明令禁止的,那么为何还是有干部想去搞什么同学会、老乡会呢?
很多腐败分子私下勾肩搭背,结党营私,妄想组建所谓的“攻守同盟”来对抗组织调查。正如中纪委所言,部分领导干部不将心思放在正道之上,却一味的寻觅所谓的“老乡”,搞一些变味的“老乡会”,表面上看似正大光明,实则妄图结党营私,构建自己的团伙,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打掩护。
同学会、老乡会,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在党内决不允许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针对类似假借老乡会、同学会名目,实则干着结党营私的低劣勾当的,应当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同时,处于真情实感的,基于真挚感情的老乡会、同学会,也应当予以肯定。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1月22日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5/01-21/6990989.shtml?qq-pf-to=pcqq.c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