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成品油“十三连跌”下周落实 快阅读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1月22日)有消息称,按照相应的调价机制,中国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窗口将在下周一(1月26日)再次开启。在上次国内成品油调价之后的本轮计价周期中,纽约油价、北海布伦特油价都下冲至50美元以下。据市场数据显示,当地时间1月20日,欧美油价分别收于47.99美元/桶和46.39美元/桶。由此,依据成品油调价规则,国内成品油价格将连续第十三次下调。不过,也有机构提早放出风声说,在油价下跌的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很有可能继续上调燃油消费税。
从前三次上调燃油消费税的舆论反映看,公众对上调燃油消费税如此频繁共持谴责态度。尽管如此,看来也不能阻止燃油税的继续上调。这也难怪,因为现行加税的机制与政府部门对待公众舆论的机制其实并无二样,其共同特点就是没有在机制内为公民权利和公众表达预留通路,还是把政府向公民的征税权理所当然地当成了政府部门的天赋权力,而公民只有缴税的义务却无“还价”的权利。
这样一个过程,实在是让纳税人憋屈,也实在是让纳税人毫无尊严感可言。一个行人,路遇劫道,尚且可以报警寻求救济。而一个公民,兜里的钱被人拿走,且什么时候拿、拿多少都任由拿钱的人说了算,自己对此却无能无力,只能乖乖地听凭予取予拿,这样的缴税程序,在现代国家,具有天然的不合理性和非正当性。
在此,且不说征税权的主体设置的合宪性问题,只是实际行使征税权的政府部门以国外同税种税率,来论证连续上涨燃油消费税的合理性,就是十分幼稚的表现。现代公民常识告诉人们,公民向国家缴税是其不能躲避的义务。但是,公民付款缴税实则是公民与国家的一笔交易。这个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强制性交易能够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