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教师)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机动车驾驶员,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各地要协助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培训过程责任倒查。 (6月7日《人民日报》)
交通事故猛于“虎”。统计指出,中国汽车数量占全世界1.9%,但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占全球15%,一年车祸死亡人数超过十万人。2012年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高达20多起。从这个意义说,对于出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驾驶员进行倒查培训过程,是值得肯定的。驾驶员是“培训”出来的,而现在的驾校也是鱼目混珠,在培训的过程中,可能也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考试舞弊等情况。这样的教练员,显然是“害群之马”,应该及早给予摒弃。问题是,等到出了事故才去倒查,显然是太迟了。
别等出了事故才去倒查,而规定一次死亡3人以上,这代价实在太大了。现在驾驶员培训多在驾校,但对驾校的管理如何?从现实来看,恐怕是不太严格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开始要求对驾校及教练员进行严厉的监管。一旦查到驾校和教练员不合格的,要果断给予处理。唯有保证驾校和教练员的“严肃性”,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驾驶员的学习质量。
对驾校严格监管是一回事,但驾驶证却是“考”出来的。而考官的营私舞弊也不鲜见。近日,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全所42名驾驶证主考官全部涉案,该案揭开了存在多年的驾考系统的“腐败食物链”。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