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的46名遇难者遗体,在未经遇难者家属签字同意、部分家属没见到亲人最后一面的情况下,已在县殡仪馆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不满。镇雄县“1·11”山体滑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14日介绍,镇雄县委、县政府已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作出诚恳的道歉。(《南方日报》1月15日)
中国人讲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从这个意义上看,镇雄“匆忙火化”的选择,不仅令此前公布名单的作为成为一种讽刺,更失去了一次集结民心、抚恤民意的机会。
正如不少村民所说,也许理解政府的做法,感情上却不能接受。而在“强制”与“匆忙”成为火化的关键词之后,公众表达的质疑显然还不仅在感情层面:
一者,就在不久前,当地官员还明确表示,将尊重遇难者家属意见,对遇难者进行土葬或火葬。但转身就言行不一,这样的做派,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二者,所谓“防疫”和“家属可能无法接受”的说法,经不起推敲。天寒地冻,“防疫”的压力果真已经到了不能令亲属瞻仰遗容的地步?至于家属接受能力的担心,显然有些自以为是。面对天灾的悲恸,谁有权代替死者及家属处置身体权益?当然还有更夸张而无须辩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