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政府居然要奖励1500万元!公示消息显示,根据太和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给予1500万元奖励。太和县商务局称,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7月29日《京华时报》)
招商引资之乱,早已是老生常谈了。一些地方是让完政策让土地,让完土地让税收,让完税收让法律;现在,太和县居然已经在以吸引投资之名直接送钱了。和任何投资者一样,投资建酒店肯定是为了做生意赚钱的,并没有给社会做出任何特殊贡献,政府凭什么要给它千万巨奖呢?所谓政府奖励,必须师出有名;那么,一个酒店被评四星级,可否成为政府奖励的理由呢?当然不行。因为它和公共利益没有一丁点的关系,没有理由让纳税人无缘无故给一家四星酒店送上千万贺礼。
不知道,这家酒店一年纳税多少,建星级酒店对于一个县城而言,又将如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但经济常识告诉我们,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只要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者当地市场有这样的需要,星级酒店根本无须政府鼓励,也会迅速兴建,相反,如果完全是政府主导下搞几个星级酒店,当地人根本住不起,外来客源也十分稀少,建星级酒店又给谁去住呢?人们不得不怀疑,这家四星酒店的主要收入,是否就是来自当地政府的公款消费?当地官员是否才是这家酒店的常客?
招商引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意义,那就是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实,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能给当地公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都像太和县奖励星级酒店一样,用巨奖“吸引”来的投资非但不能带来好处,反而还要纳税人为此付出巨款,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在官员招商政绩上,也许会因此而更好看;在官员公款消费上,也许会因此而更惬意;除此之外,对当地民众而言,用巨奖鼓励投资星级酒店,只能是败家的招商引资。
不仅如此,巨奖星级酒店的行为,本身还涉嫌权钱交易下的利益输送。一方面,政府重奖星级酒店,酒店接待官员时自然会更加卖力,背后的灰色交易不言自明,无异于慷纳税人之慨换取个人私利;另一方面,1500万名义上的确是奖给酒店了,可谁也不知道最后究竟会进哪些人的口袋,在回扣潜规则异常流行的当下,另类“返奖”早已司空见惯。公众很想知道,巨奖星级酒店究竟是为了吸引投资,还是另有企图?这家酒店的老板和当地政府官员,究竟是怎样的关系?要证实公众疑惑,惟有通过严格调查。
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因为天价宣传片而被查,结果在其家中查获超过1000万元的现金和至少9件北京市房产证,其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也因此而东窗事发。“本来是想抓个小虾米,没想到捞到了一条大鱼。”看起来更像娱乐新闻的铁路天价宣传片,很容易就查到了两条铁路蛀虫。这充分说明,只要反腐部门重视每一条反腐线索,积极介入并认真调查,腐败行为必然无处藏身。同样,1500万奖励四星酒店也是一封权钱交易的举报信,反腐部门应该有这样的敏感,顺藤摸瓜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