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在湖南祁东县的“农民请干部锄草”风波颇为有趣:祁东县金桥镇政府将官山村定为“镇机关干部劳动基地”,该村一名五保户闻讯后,便送请柬给镇党委书记兼镇长高帆,请他带领干部于某月某日去他家田地锄草,但未获理睬。此事随后被发到网上,高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斥责这是另一村民高会生在“恶意炒作”。结果高会生不干了,他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镇领导告上了法庭。
听到官员涉嫌“诽谤农民”而被告,顿觉耳目一新。民告官的案子没少听说,但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而告官的事情,则鲜有所闻。侵犯名誉权的罪名通常都是“诽谤”,以往常听说群众“诽谤官员”而直接被地方官动用权力予以拘捕,我想假如“诽谤农民”罪名成立,不知当事官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当然在这件事情上,这个“假如”出现的概率微乎其微。所谓“告上法庭”只是报道中的说法。镇领导是否真的上法庭,还是个未知数,毕竟法院目前连立案受理书都还没下达。
其实镇领导说这事另有村民“恶意炒作”并非不靠谱,不靠谱的只是他不该将炒作定性为“恶意”,更不该指名道姓指出“恶意炒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