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房产局原产权处处长尹春燕因受贿罪于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双规”期间,她写了3300多字的悔过书。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说:“尹春燕的悔过书是我见过的处级干部中文采最好的。”(2月12日人民网)
倘若这位最有文采的女处长能够在牢狱中痛定思痛,真正给予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法律应有的敬畏,倒也不枉了满篇斐然词,一把悔过泪。可是,正直与文采有时并不在一个人身上形成交集,离开了道德自律与权力监督,诱惑如海妖的歌声一般难以抵抗。
株洲市房产局局长刘希山对尹的评价是:“败给了自己的大胆”。诚然,“胆子”太大,手中权力就容易滥用,这是既验之理。值得深思的是,尹为什么“胆子大”?大到知法犯法的地步?尽管她“有文采”,但哪怕荣膺“最有文采处级干部”,于她约束手中的权力也无丝毫裨益,换回的只是狴犴之灾。这样的文采,不要也罢。其实,执掌公权的政府官员,最需要的恰非“文采”而是“理性”